時間:2010年11月01日
10月26日,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南航”)公布了散客票價使用條件,從11月1日起,按南航的“新規”,如果您沒趕上航班,而需要退票或是改簽的話,那您得比現在多掏5%的退票手續費或是變更手續費。
南航湖南分公司相關人士介紹,該公司11月1日起實施的新散客公布票價使用條件,主要有三處變動:一是現行條件中,購買了經濟艙全票價的旅客,退票費收取5%。“新條件”實施后,在航班離站時間前,退票手續費仍然只收取5%,航班離站時間后,則要收取10%的退票手續費。其次,現行條件中,購買了南航七折以上機票的旅客,可以免費變更。
“新條件”實施后,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,仍然可以免費變更,但超過航班規定離站時間,則要收取5%的變更手續費。第三處是現行條件中,如果旅客要同時進行變更航班與升艙,南航將收取變更費與升艙費中的較高者,“新條件”實施后,將同時收取變更費與升艙費。